未成年人独居后,监护人还有给生活费的义务吗
时间:2025-01-03|栏目:宁波奉化区律师|
法律分析: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有共同赔偿义务,应成为共同被告。未成年人有财产时就应由未成年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,只有在未成年人没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时,监护人才负有全部或部分补充赔偿责任,因此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应各尽所能承担赔偿责任,具有共同的赔偿义务,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特征,应一同应诉,成为共同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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