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8岁的父亲给那个女人买了金手镯,手镯可以要回
时间:2025-01-06|栏目:宁波奉化区律师|
法律分析:如果金镯子是恋爱期间的礼物,则属于赠予,没有依据要回;如果金镯子为婚前的彩礼,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回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协商不成,可以起诉维权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请问是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吗
下一篇:暂无
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
- 01/06 我父亲曾经入狱,还可以竞选村干部吗?
- 01/06 退婚了但我怀孕了,男方应该赔偿吗?
- 01/06 犯罪嫌疑人如果死了,还会影响到他的孩子吗?
- 01/05 夫妻没离婚却对孩子不闻不问,该如何应对?
- 01/05 婚前买的房子,在结婚后算作共同财产吗?
- 01/05 未成年偷东西被抓了怎么处理
- 01/05 精神病人上班,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?
- 01/05 粮食卖给个人烘干塔后遭遇不付款和推脱,有什
- 01/05 别人把他的聊天记录截图发到朋友圈内容是侮辱
- 01/05 没结婚的女孩怀孕,彩礼退回后应怎样补偿?
- 01/05 给孩子买房过户时,是否都需在场签字?
- 01/05 欠款人仅拥有公司无其他财产,法院如何应对?
- 01/05 孕晚期老公不提供经济支持并且不关心我,我该
- 01/05 17岁男和23岁女开房,查房时应该怎么做?
- 01/05 婆家婚后买房,这算是夫妻共有吗?
- 01/05 经常明示我让我给她花钱,不是节日转账,最后
- 01/05 我妻子没离婚就和别人跑了,算不算犯罪?
- 01/05 被人打断一根肋骨构成什么伤
- 01/04 父母布置额外作业给孩子算犯法吗
- 01/04 被男朋友骗了超过10万,我能去打官司吗?